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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4章 古代法律的公正性(第1/8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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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人贩子是否合法?

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。关于古代人贩子的合法性,答案比较复杂,不能简单地用“合法”或“不合法”来概括,而是

“在某些情况下合法,在大多数情况下非法,但执法严苛程度因时代和受害者身份而异”。

总的来说,中国古代法律原则上一直禁止掠卖良民(拥有平民身份的人)为奴。但是,存在着一个合法且被制度化的“人口买卖”灰色地带。

以下是从合法与非法的角度进行的详细分析:

一、非法的“人贩子”:掠卖良人

这是最符合我们今天理解的“人贩子”概念的行为,即通过绑架、诱骗等方式,将自由民(良人)变为奴隶或贱民进行贩卖。这种行为在历代法律中都是重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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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代:《唐律疏议》规定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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略人略卖人(绑架和拐卖人口):将良人拐卖为奴婢者,处绞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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略卖其亲以下卑幼(拐卖亲属):即使是拐卖自己的子孙或晚辈为奴,也要徒三年。如果拐卖的是更近的亲属,罪加一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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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表明唐朝法律对拐卖行为的打击非常严厉,且保护宗法家族关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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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代:《大明律》规定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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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方略而诱取良人及掠卖良人为奴婢者,皆杖一百、流三千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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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被拐卖者是良人亲属,处罚更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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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奴者,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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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代:《大清律例》基本沿袭明律,但对拐卖妇人、儿童的行为有特别加重处罚的条例。例如,乾隆年间规定,“凡诱拐妇人、子女,为首者,拟绞监候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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