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1章 陈朝阳大婚(第1/2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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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本陆远就打算晚点过去看看,一是跟陈朝阳还算聊得来,二一个便是他知青的身份好歹算半个“娘家人”。
别让人老王家一看,大喜日子连知青都没过来一个。
人家嘴上不说,心里有可能看低了陈朝阳。
既然和两个女知青赶上了,也就随口答应下来。
入赘,也就是倒插门,甭管放现在还是后世,从来不是件体面的事。
放古代,赘婿在女方家中没任何话语权,身份只比仆人高上那么一点,仅一点而已!
再往前捯,先秦时期,几乎同奴隶无异。
那时的赘婿整日匍匐在地,随时等候女方差遣,社会地位低下,与犬相近。
在形式上具有“赘婿服役”的性质,国家征兵时,属于首先被征召的那一批,打仗时充当先锋,沦为炮灰。
再后来,入赘有了一定仪式,给予男子一定地位。
元朝时,入赘被划分为四种,首当其冲便是负责养老,也就是说女婿要一辈子生活在妻子家中,诚心侍候女方父母。
其次便是夫妻双方在嫁娶前约定好一定年限。
男方首先随女姓,女方所生子嗣同样追母家姓氏,此后按约定几代所生子嗣归夫家所有。
大多“三代还宗”,改回男方原姓。
三代还宗不等同于“吃绝户”、“断香火”,孙辈并非全部改姓,而是平分或给女方留一支,如果只有独子则需双方协商来定。
其三就是出舍,小夫妻成家后可以从妻族中分离出来,独自立户过日子。
最后是归宗,双方约定的年限到期,或女方离世,男子便可回到自己族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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